各课题组:
一、结项鉴定的范围
1、2023年度临沂市社会科学研究立项课题。
2、经批准同意延期结项、暂缓结项的2022年度临沂市社会科学研究立项课题。
二、报送材料
1、研究成果:课题的最终完成形式为研究报告、论文或专著。
2、成果摘要:简述本课题的主要内容、学术价值、社会影响、创新点等,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。
3、结项鉴定评审书:请在临沂市社科联网站(www.ymsk.cn)下载,正反面打印(附件1)。
4、查重报告:申请人需自行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查重报告(可在中国知网、万方数据网、维普网、paperpass网等进行查重),重复率不得超过30%,否则不予受理。
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,于2023年10月25日前报送至科研处。纸质版研究成果、成果摘要和查重报告各2份,结项鉴定评审书一式4份;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sdmckyk@sdmc.edu.cn。
三、有关要求
1、所有课题(含“联·资政咨询”委托课题),请于2023年10月25日前报送相关材料,逾期不再受理。
2、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,要在规定报送时限之前填写延期结项书面申请(附件2),说明原因。2022年度未申请结项鉴定但写出延期申请的,或结项鉴定为“暂缓结项”的课题,可申请参加本年度的结项申报,仍未通过结项的,该课题作撤项处理;2022年度未申请结项鉴定,也未提报延期申请的,本年度不再受理,作撤项处理。
3、报送的研究成果必须资料翔实,有科学依据、问题分析、对策建议,文字应在6000字以上。课题研究内容与立项课题题目不相符者不予鉴定。
4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将取消下一年度的课题立项资格:课题研究成果中发现有抄袭、剽窃他人成果者;未按时完成已立项课题且未提交延期结项申请者;有重大政治问题课题的申请者。
5、结题鉴定评审书中课题负责人、课题组成员等信息应与立项时保持一致,原则上不予修改,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,须认真填写临沂市社科研究课题成员变更申请表(附件3)、临沂市社科研究课题负责人变更申请表(附件4),说明变更原因,并报市社科联审批。未申请擅自变更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的,市社科联以立项时人员信息为准。
本次结项鉴定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联 系 人:张玉 联系电话:8235661
附件:1、临沂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结题鉴定评审书(2023)
2、临沂市社科研究课题延期结项申请表
3、临沂市社科研究课题成员变更申请表
4、临沂市社科研究课题负责人变更申请表
科研处
2023年10月10日